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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千帆:宪政爱国,超越‘五四’
Saturday, November 16, 2013 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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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政爱国,超越“五四”

阅读() 评论()发表时间:2009年04月30日 11:35

 
 
  “五四”从来是青年的节日。今天,这个“青年”九十岁了,应该彻底成熟了。不过九十年过去,一些基本问题却依然需要正本清源。广义的“五四”以颠覆传统的文化启蒙开始,以一场民族主义倾向的爱国运动结束,而究竟什么是“爱国”却至今是一个纠缠不清的问题。我一直认为,“国”好比一个酒瓶,一国之人好比瓶中装的酒。酒瓶之于酒固然重要,然而爱酒者,终非爱瓶之谓也;真正的爱国者所关爱的也不是“国”这个抽象的虚壳,而是构成这个国家的一个个实实在在的有血有肉的个体。况且一群侏儒必不能成就一个巨人国,一堆小人必不能成就一个君子国。要造就一个伟大国家、伟大民族,惟有从铸造和提升每一位中国国民之人格开始;而在不同人群之中,惟有成长中的青年人格易变而可塑,实为中国明日之希望。因此,今日之青年万不可将“爱国”挂在嘴上,而忽视自身德性、知识乃至言行举止之修养;真正的爱国必自“爱己”开始,务使自己成为有德性、有尊严、适合现代文明生活的合格公民。如陈独秀在“一九一六年”中所言:“集人成国,个人之人格高,斯国家之人格亦高;个人之权巩固,斯国家之权亦巩固。”(《青年杂志》第1卷第5号,1916年1月15日)故欲立国者必先立己,己立而后国立矣。一个伟大的国家离不开一个个伟大的人格,而一个伟大人格至少包含以下几个要素,当代青年不可不察焉。

  一曰自尊。但凡任何人要树立自己,不能不先承认和正视自己作为人的内在价值和尊严,否则一切都无从开始。“天生德于予”,造物主赐予我们智慧的大脑、优越的禀赋、健康的体魄,每一个正常发育的成人都完全有能力经过自己的独立思考,形成自己的独立判断,营造自己的独立生计,凡事“正己而非求诸人”,而无需仰人鼻息、随波逐流、趋炎附势,或为了追逐体制提供的一点名利不惜扭曲自身人格、放弃道德底线,巧言令色、投机钻营甚至以身试法。当代中国是一个何等浮华的社会,机会、诱惑、陷阱何其多也;昨日某个书记被双规,今天哪个市长被审判……但是即便侥幸没有出事,这样的生活有意义吗?青年尤其不能忘记,做人要对得起自己,要以一种对自己负责的方式生活,不要辜负上天的造化;或如果用康德的话说,要永远将人作为目的,首先要将自己作为目的,而非仅仅是牟利的手段。

  自尊也意味着认真对待所有人的价值和尊严,而不论性别、种族、国籍、年龄等任何外在因素;但凡是人,就应该得到应有的尊重,尊重他人是自尊的题中之意。子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如果自己不想被人看低,惟有自己不看低别人,对所有人都赋予和自己对等的尊重。对他人的基本尊严视而不见,本身就是有损自我尊严的狂妄。事实上,对任何人的尊严之贬损,必然也是对全体人类尊严之贬损,其中也包括自己;一个不懂得尊重外人的民族,注定也不会尊重自己。或许,人作为一种感性动物,天生对“非我族类”产生一种异样、排斥和抵触感觉,一个曾受外族欺凌的民族尤其如此。但是如果中国要恢复健康、正常、平等的国际地位,摆脱一个半世纪以来受外国压迫、歧视、孤立的阴影,惟有首先摆正自己的心态,以平等的主人身份走向国际社会——不仅是国家地位的平等,而更是国民地位和人格的平等。如果我们到今天还是自艾自怜、怨天尤人、盲目排外,那显然不是一种雍容大度的主人心态,而是继续将自己定位于受压迫、受奴役的仆人逆反心理。今天的青年尤其要克制“廉价爱国”的冲动,否则只能贬损自己的人格和国家的形象;要让中国和中国人受到世界尊重,只有像尊重自己的国家那样尊重别人的国家,像尊重自己的人民那样尊重其它国家的人民。

  二曰自信。自尊产生自信,但是自信并非自满或自大;事实上,外在自大往往是内心自卑的表现。但凡自信的人都会正视自己的短处,盖由于相信自己有能力改正,惟其如此才能使自己更加完美。自信的人确实会像子路那样“闻过则喜”,因为别人的批评就是自己提高的机会;即便自己没有问题,也不会在乎别人说三道四,大不了“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就是。别人说你脸上有一块泥巴,无论是否属实,你难道不应该找一面镜子来看个真切吗?自尊和自信不在于死要面子、文过饰非、掩盖缺陷,而在于信任自己正视并纠正缺陷的能力。那种一听别人说自己的不是就拍案而起的条件反射,恐怕恰恰是自信的反面。因此,今天我们遇到外人说中国这个或那个不是,千万不要跳起来指责这是“帝国主义”的阴谋;遇到本国人揭短,也切勿“汉奸”、“卖国贼”帽子满天飞。对于我们来说,他们用意和方式都是次要的,重要的是我们自己的心态是否自信、是否理智、是否真正有利于改善自己国家的地位和形象。

  和“五四”时代的青年一样,今天的青年同样需要了解真实的历史、正视当前的现实、探索未来的出路,以负责的方式真正关心中国,抓住中国的真问题并寻找解决问题的根本之道——这才是真正的自信、真正的爱国。只要不把芝麻当作西瓜、西瓜看成绿豆,任何人都知道当代中国的主要问题不在于如何突破外交,而在于如何修缮内政;不在于抵制侵略、维护主权,而在于遏制公权滥用、保护基本人权;不在于防止内部分裂,而在于落实宪法体现的平等、法治、自治精神,消弭族群和区域矛盾,营造和维持共同繁荣、长治久安的制度环境——总之,不在于和别人打口水仗,而在于用行动将自己的家园建设得更好。如果别人说我们科技落后,那就应该造个卫星给他们看看;说我们经济落后,就应该拿出货真价实的GDP数据证明自己的进步;说我们民生艰难,就应该健全社会保障、医疗保险,尽快取消城乡差别、实现全民福利;说我们制度落后,就应该致力完善民主、加强权力制约,让官员真正对人民负责;说我们人权落后,就应该建立有效保障人权的机制,而不是反唇相讥,指责美国人权也不怎么样——请问我们哪有闲情逸致去管美国人的事?如果孙志刚、佘祥林、聂树斌、“躲猫猫”等事件说明我们自己的人权确实存在不少问题,那还不赶紧“亡羊补牢”、修补制度,让我们人民的生活更加安宁?一个真正的爱国青年没必要动辄拿“爱国”说事,而应该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证明这个国家——更准确地说,这个国家的人民——是值得“爱”的。口头“爱国”是廉价的,无非就是喊几句口号、扣几个帽子而已;行动爱国就不那么容易了,而是需要付出、需要智慧、需要勇气、需要自信的。

  三曰知耻。一个自尊的个性必不是寡廉鲜耻的,而是自重、自律、知耻的。中国儒家文明本来是一个耻感文化,可是当代中国却急需恢复丧失已久的耻感传统;当代青年尤其需要建立正常的耻感意识,要清楚意识到缺乏自信是耻辱,公开说谎是耻辱,掩盖事实是耻辱,回避问题是耻辱,廉价“爱国”是耻辱,言行粗暴是耻辱,炫耀自己也是耻辱。自信不需要炫耀,也不等于张扬。“五四”主张个性解放,体现了一种张扬的性格;只要分场合、有尺度、有风度,张扬一点并没有错。但是就和一个人总是夸耀自己的“能量”、家族的“背景”会引起反感一样,动辄将“悠久历史”、“灿烂文化”挂在嘴上反而会让别人小看了我们;但不知为什么,我们似乎以为个人确实是不应过分张扬的,而炫耀整个民族却成了一种天经地义的光荣。其实如果五千年文明确实灿烂辉煌的话,非但不是炫耀的资本,反而是奋发的压力;如果我们没有把自己的国家治理好,祖先的美德丢尽了,外国的器物又学不来,最后甚至连生存环境都给糟蹋了,心态也变得自大、自狂、自卑起来,那就不仅在外人面前失面子,而且也愧对自己的先辈。这样的民族,用毛泽东的话说,是要被“开除球籍”的。

  四曰力行。“人有不为也,而后可以有为。”知道了不能做之事,还须力行能够做和应该做的事情;知而不行、言而无信或缺乏敢做敢当的勇气,同样是一种耻辱。如今中国“理性”的人太多,力行的人却不多;知道中国问题的人不少,愿意并敢于尝试解决问题的人却太少。之所以如此,盖由于中国人素来老成持重、老谋深算或胆小怕事,人人都指望搭别人的“便车”,而不愿意承担“出头鸟”的风险,最后的结果便是所有人都陷入无车可搭、人人自危的困境;理性选择的基本悖论就是,个人的短期理性往往意味着集体的长期非理性。要打破中国这个活了几千年的老年人一贯遭遇的“囚徒困境”,不依靠朝气蓬勃、热血方刚的青年还能靠谁呢?权利从来不是免费的午餐,而是不懈斗争的结果;如果我们什么都不做,民主、自由、法治这些“五四”提倡的东西会从天上掉下来吗?即便大多数人不愿付出太多,以负责的方式思考国家的问题并站出来表达自己的理性见解难道很难吗?然而,今天我们依然听到“五四”以来的民族主义甚嚣尘上,支持理性的声音却总是显得那么懦弱、那么暧昧、那么羞羞答答、那么了无生气。我们不得不问,自尊、自信、知耻、力行的青年在哪里?!如果今天的青年只是停留在“五四”水平,那么中国的前途并不比九十年前光明多少。

  “五四”形成的民族爱国主义多少是有点理由的,九十年前接受“凡尔赛条约”的中国确实面临着列强欺凌和民族危机;今天,民族爱国主义不仅不够用了,而且会让我们回避自己面临的真问题,错失制度改革的良机,误导乃至葬送中国的未来。中国的未来在于青年,青年的前途在于宪政爱国、超越“五四”。事实上,“五四”的精神就是超越;如果九十年后还只能一味“继承”,这本身就是反“五四”的,是会被“五四”那个年代的人耻笑的。其实要超越“五四”并不难,因为作为一场思想文化的青年革命,“五四”的缺陷实在太多了。回归传统本身就是一种超越,因为新文化运动虽然引入了民主、科学、自由这些中华民族需要恶补的功课,却不分青红皂白地否定了传统中国和世界共享的诸多价值与美德;自尊、自信、知耻、力行,不正是儒家文明的精髓吗?“五四”以民族主义终结,更是堵死了虚心学习和借鉴外国先进制度之路。先是用西学彻底否定自己的传统,而后又用民族主义排斥西方的自由民主宪政。这样除了权力意志之外,我们还能剩下什么呢?从“大跃进”到“文革”等一系列政治折腾中出现的法律、文化、思想乃至道德虚无主义,不正是“五四”播下的革命“龙种”的自然收获吗?九十年来,我们就这么在一条崎岖蜿蜒的路上颠簸,整个民族在自大、排外和否定传统智慧的狂妄中历经浩劫、吃尽苦头。

  今天,我们不能不唤起中国青年“最后之觉悟”:要真正关爱这个国家,必须从孤立、排外、虚妄的民族主义情绪中走出来,带着中国传统文化的底蕴进入世界共享的宪政主义大家庭;我们之所以这么做,并非因为宪政是某些国家倡导的“普世价值”,而是因为它能有效解决我们自己面临的问题,让这个国家的人民受益并因此而得到他们的拥护。

  二十一世纪的爱国者必然也是一个宪政主义者,因为当代中国面临的首要问题是公权滥用、官员腐败、违法征地、野蛮拆迁、城管暴力、刑讯逼供、司法不公等制度缺陷所造成的群体性失序,而宪政就是打开制度锁节的钥匙。如果不去面对这个国家这么多的现实问题,而硬是和“普世价值”过不去;不信任自己的人民有统治自己的智慧和能力,而硬是将专制、人治、愚民政治说成是适合“国情”的“本土特色”,试问这样的人怎么能算“爱国”呢?充其量,他们只是一群避重就轻的虚假爱国者。如果当代青年不幸听信了他们的主张,中国的明天将是一个什么样子呢?

  因此,真正的爱国青年不能不独立思考中国的现实问题;关注现实,不能不探索造成这些问题的制度根源,以及其它国家解决类似问题的制度和方法;掌握方法,不能不身体力行,为养育自己的国家付出一点实际的努力。其实“仁远乎哉?我欲仁,斯仁至矣。”要缔造一个宪政国家,青年首先要将自己塑造为一个适应宪政生活的公民,承认并尊重自己和他人的内在尊严,主张并捍卫自己和他人的基本权利,做到自尊、自信、知耻、力行。自尊,则既不会侵犯他人的权利,也不会允许他人或政府侵犯自己的权利;自信,则既不会盲目丢弃自己的价值而丧失生存发展的根基,也不会无视他人的优势而失去自我进化的机会;知耻,则不会自大、自傲、自我陶醉、文过饰非、口是心非、哗众取宠、自欺欺人;力行,则不会袖手旁观、麻木不仁,而必然会尽己所能从一点一滴推动中国的宪政进步。

  诚如此,则宪政中国指日可待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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