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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消息:8月21日,山东招远涉邪教故意杀人案在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
在麦当劳餐厅这样的公共场合,将一个无辜的人活活打死。被告人张帆、张立冬、吕迎春、张航、张巧联所犯下的罪恶,实在让人震惊、愤怒,也必须依法追究他们的责任。不过,从央视关于此案的新闻报道,电视画面中,几位被告人的表情,还有他们说的那些话,却让人觉得匪夷所思。
他们的脸上,看不到丁点的悔意。他们的神情,居然能一直镇定、从容(抱歉,用这样的字眼可能会伤害到被害人家属,但事实上,电视镜头中他们就是这样),而“邪灵”、“恶魔”这些词汇也能一本正经地出现在他们的口中。尤其是,他们所说的那些话,像是一个正常人所说的话么?
比如,吕迎春的话,“可以准确地说恶灵,就是这个女的”;张帆所言:“我不认为她是受害人,她是‘邪灵’。我是神自己,我能区分‘恶灵’和人类的灵魂。判死刑了,我们也不会死。”;还有张立冬所说的“就是要把她打死!”等等。
若非这些人太过会演戏,且太能隐藏自己的内心,那最大的可能就是他们真的存在精神方面的疾病。而根据相关法律,被告人究竟有没有精神疾病,且案发时究竟处于何种精神状态下,准确的鉴定,不仅影响到定罪,也会影响到具体的量刑。
从朴素的情感上来看,无辜害人性命,天理不容。而参加这样的邪教,也是不能原谅。甚至,从客观的角度,即使他们精神方面出现了问题,那也是他们参加邪教所致,乃是咎由自取。可问题是,我们终究是现代法治国家,司法所追求的公平与正义,当然要求不放过每一个犯罪的人,但也应当保护每一个人应有的权利。哪怕这个人十恶不赦、罪恶滔天,至少从程序的角度,我们也应该体现公平。
当然,若是最终鉴定结果表明,这些人都是精神正常,或者,案发时他们能够控制、辨认自己的行为,那依法追究他们的刑责,也是顺理成章之事。
2014-08-23 06:1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