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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碧华:争论抢相机重要还是救人重要?(图)
Wednesday, May 20, 2015 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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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争论抢相机重要还是救人重要?

据媒体报道,5月20日11时45分左右,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头桥海马冲街宏福景苑21栋楼疑因附近山体垮塌致整栋楼倒塌,估计有10人被埋。

  
10人被埋之后生死如何没有成为大家关注的焦点,却被另一事件夺了眼球:新华社一名记者发微博称,他前往现场采访,在亮明新华社记者身份后,仍被现场工作人员阻挡拍摄,一个人说:“把他的相机收了。”这位记者经了解后确认,指挥抢夺相机者是贵阳市副市长徐昊。

  
贵阳市委宣传部应对舆情的速度挺快,随后通过官方微博澄清新华社记者的说法:12点30分至13点期间,部分市民获悉此事后相继涌入现场,给现场施救带来不便,其中一男青年在未亮明记者身份情况下,手持照相机希望闯警戒线进入警戒区照相,与现场指挥和维持秩序的相关工作同志发生争执。经劝说后,男青年自行离去,不存在相关指挥负责同志抢相机行为。

  
于是,网民被双方各执一词给弄糊涂了,事件的焦点是,新华社记者亮身份没有。如果没有亮明身份,那么,贵阳市灾难现场的工作人员是有权阻止无关人员拍摄的,因为有一个充足的理由,“部分市民获悉此事后相继涌入现场,给现场施救带来不便”,如果再有人进现场中心拍摄,肯定会让现场秩序更混乱。如果新华社记者亮明了身份,那么,贵阳市的相关工作人员,包括副市长徐昊同志,都是无权阻止记者采访的,更不用说抢夺他的采访工具,因为获取事件第一手资料是记者的职责所在,现场采访也是相关规定赋予记者的一种“特权”,不仅不能阻碍记者采访,而且还要提供相应的便利。现在,由于没有第三方证词,甲乙双方的辩解都不能完全取信于民。

近些年来,新闻工作者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屡受打骂的事件时有发生,但一般发生在矿难、强拆等现场,阻止记者采访甚至抢夺相机砸毁摄像机的人,一般都是社会上的人,也就是些打手角色,如果说贵阳市的工作人员在一位副市长的指挥下抢记者相机,碧华先生是不愿相信这伙人与社会上的人没有区别的,我还是宁可相信他们确实是在指挥救灾,为了保证现场救灾秩序有条不紊地进行。

其实,灾祸大都不是人为发生的,像这栋楼就是山体滑坡所致,并非当地官员们的工作失误,正所谓天要下雨娘要嫁人,谁也不知今天是垮桥还是明天垮楼,官员们所要尽职的是平时加强安全监管,发生灾难后及时组织救援,大可不必为是否有人拍照而惊慌,不管拍摄者是否是职业记者,心底无私天地宽嘛。

我写此文,也并非一定要纠缠于是否抢照相机这件事上,还是希望新华社的这位记者暂且平息心中的不悦情绪,继续做好采访工作;而贵阳市政府的官员们也不要付出天大的精力去应对舆情,当下最要紧的是救人!毕竟楼下还有10条生命。

                           
写时评针砭时弊  吟诗歌抚慰心灵

     

2015-05-20 16:13:04

原始网页: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9ae54740102vlj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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